潜江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作出表彰决定(全绿字[2016]2号文件),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区)、县(市、区、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潜江市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湖北省3个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这是潜江市近年来,在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获得的又一个崇高荣誉。另市委副书记龚定荣获“全国绿化”奖章。
近几年来,潜江市全面推进水乡园林生态城市建设,形成了以道路河渠绿化为骨架、以城镇村庄绿化为载体、以农田林网为重点的绿化格局。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54.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8.5%,活立木蓄积量226万立方米,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69%,道路绿化率96.2%,水系绿化率93.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21.05公顷,宜林荒地、荒坡、荒滩基本绿化,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2%以上。全民义务植树率达到95%,尽责率达到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