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十次会议上获悉,2015年我市计划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2.2亿元,新增缴存人数1000人,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7500万元,新增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4000万元。

  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更全面的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现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关键字:扩大提取范围

  城区无自有住房,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可凭租赁合同,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或与公积金签订合同,委托按月将租金转入廉租公租房收入专户。

  关键字:凭物业发票提取

  允许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凭借物业管理收入发票,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关键字:降低个贷门槛

  职工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贷。

  关键字:异地互认

  职工在潜江市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将公积金转回本市,两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在6个月以上的,皆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键字:异地直贷

  允许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凡在潜江市域以外购房,并在抵押物落实的情况下,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键字:家庭互助

  父母子女购房是互助互贷,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房时,除配偶以外,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