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停车位内 咋还被贴罚单?
“我的车停在停车位内,不料被交警贴了罚单。”近日,本网接到市民胡先生来电,称在育才路、曹禺公园路段收到了两张罚单。“我的车是规规矩矩停在停车位内的,为何还会被贴单?”
记者在曹禺公园路段看到,以前停满车的道路两边如今有几辆孤单的“身影”。记者观察发现,此路段是设有停车位的。
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的《关于园林城区机动车禁停和货车禁行路段通告》上,章华大道(晶鹏路路口至押运公司路口)、潜阳路(横堤路路口至西门红 绿灯)、江汉路全段、湖滨路全段、东风路(江汉路路口至东方宾馆)、建设街(江汉路路口至红军路路口)、红军路(财政局宿舍至东风路路口)、殷台路(湖滨 路路口至东岳路路口)、马昌垸路全段、东方路(东方宾馆至街心花园)、横堤路(老保险路口至街心花园)、园林南路(潜阳路口至紫光路路口)、泰丰路全段、 育才路全段、红梅路全段、紫月路全段,除路面停车泊位外,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那是否表示,上述路段中在设有停车泊 位的地方是允许停车的?
“如果这里不能停车,也应该挂个警示牌出来。”胡先生说,我看到通告上说此路段除路面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而不是有停车位的地方也禁停,相关部门也没有贴出警示标志来说明路边停车位不能使用。“在这里被开单还是头一次!”
记者随后此事咨询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政宣科科长代仙荣表示,育才路、泰丰路等路段是全段禁停的,我们在相关路段路口都设有禁停标志,车辆违章 停车被贴罚单属于交警正常执法。关于停车位一事,代仙荣说:“育才路、泰丰路等部分路段停车位的施画并没有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批准,属无效停车位。”
据了解,目前,我市按照城市管理规划,已经把部分未经报批的停车位线进行了基础铲除,但残留在水泥路面上的线为了不给路面造成破损,无法完全铲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请多注意路口标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