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曾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公仆,消费者的福音”的锦旗送到潜江东城工商所维权人员手中,道出了他的感激之情和对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由衷赞许。

  2月10日,曾先生购买的某品牌自动电热管在烧水过程中导致电路损坏引发火灾,家中洗手间内设施及电器被全部烧毁。潜江东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曾先生、电热管经销商和厂方代表进行调解。经过三方数次的沟通协商,终,厂家一次性赔给曾先生2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去年,潜江市工商局围绕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以创新开展“放心消费保护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为,扎实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进一步规范和健全12315“五进”维权网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13年底,市工商局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1726条,消费纠纷调处率达到,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5万元;为强化经营(服务)主体的责任义务,加强对商场、超市、市场等经营主体的教育引导,市工商局在主要营业场所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77个,其中省级维权站12个,方便了广大消费者近解决消费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为有效监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新闻媒体高度关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有针对性的开展“靶向式”监测,对销售不合格的商品经营主体进行查处,同时,按照同一货号和同一批次等“四同”原则,迅速开展市场清查,追根溯源,及时对“问题商品”做好下架、退市、销毁等措施,降低不合格商品的社会危害;适时组织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和销售不合格商品问题突出的公用企业及其他经营者召开行政警示约谈会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其有效整改,起到了“抽检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种行业”的效果。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的3月15日正式施行,希望广大消费者进行学习了解,增加维权知识,提高维权意识,理性消费。” 市工商局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对待广告的介绍与推荐,别是一些医药广告、银行存款时的保险推荐广告、大额会员卡充值等宣传活动,在购物时要向销售方索要发票并保存,以更好地维护与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