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你买假药我先赔付”活动,并向社会发布公告,承诺消费者如果购买到假药,一经查实即先行赔付。

  据悉,赔付假劣药品范围是: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假劣药品;已撤消批准文号的药品;假冒其他厂家或无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伪造生产厂家或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无生产批号、无有效期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欢迎消费者以来人、来函、来电或者通过局网站、邮箱等方式举报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并明确对于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案件货值金额1%-6%的奖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承诺未经举报人同意,绝不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