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某个行业的末日,还是新时代的开始?一切尚有待思考。这个9月注定意义非凡,各种制度开始实施,手机需实名制、新广告法对萌娃说byebye,发现环保部门不履职可举报……
 

  新修订的广告法已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今后,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工商部门可依据新《广告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未满10岁小童星不得做“代言”。
 

  这个号称“史上严”的广告法实施,作为长期处于广告产业中具有较大份量的房地产广告,自然受到的影响巨大。据说其中关于地产广告的细则让业内惊呼“地产广告没法做了”。不过也有人表示,房企土豪罚点钱无所谓,该吹还得吹!
 

严新广告法实施 房地产广告被虐残
 

  下面小编带你盘点一下,楼盘广告究竟都有哪些是违法的。简单概括是“9不得”“4必须”13项规则。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率)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离XXX开车30)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雷区:房)
 

  8、不得使用“”、“”、“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雷区:精装房、装修房)
 

  新房地产广告“4必须”: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前提是这些设施等是真有其事的)
 

  不能不说,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的风生水起,水涨船高,与房地产广告的推波助澜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营销上的奇思妙想,广告用词的“高大上”,都将房地产市场炒作得沸反盈天。几乎每个项目都好,每个位置都,每个产品都。让消费者雾里看花,不明里,有的广告甚至直接诱导、欺骗消费者,为日后的矛盾和纠纷留下隐患,使房地产市场在一条并不太健康的轨道上高速前进。
 

  其实,说起房产广告,大家似乎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明该房地段偏远,到了开发商嘴里,变成了“远离闹市、悠然恬静”,挨着臭水沟,开发商会说是“水景地产,水岸名邸”, 楼间小是邻里亲近和谐温馨,楼顶是圆的是巴洛克风格,楼顶是尖的是哥式风格,旁边有个银行紧邻中央商务区了,旁边有块荒草地是超大绿化了……
 

  如今,按照新广告法,房地产广告中长期存在的诸多“高大上”词汇将不能再用,“买房送老婆”、“购房送学位”、“离XX开车30”,在以往的楼盘推广中层出不穷的此类广告有望得到有效的根治。这一招,直接触及房地产广告的痛点,因此,我们欢迎新广告法,但更欢迎新广告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