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截止到今年2月,商品房待售面积63922万平方米,比去年末增加了17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了1493万平方米。针对楼市的高库存情况,除缩短建设周期,提高补偿安置效率等作用外,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更被普遍视为楼市去库存的利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早在今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提出,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由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也成为近年来拓宽保障房房源的一种渠道。实际上,从去年底开始至今,已经有广西、福建、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试点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
 

  但是该政策也受到了一些专家的质疑,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楼市库存问题,开发商可以通过降价促销等市场化手段解决,但现在政府动用财政的力量来解决,客观上起到“救市”的作用;也有人认为此举或可能是“出力不讨好”,理由是:先,政府回购商品房的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这使得回购的难度有所增加。
 

  比如福州市规定,协商确定的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的15%以上。南宁市的广西-东盟开发区也规定以低于市场价20%以上的价格进行回购。这一政策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回购价格,如果按照低于市场价15-20%,对于开发商来说,市场销售难度如果不大没有必要销售给政府。其次,该项政策的推行也需要政府有充裕的资金做支撑,“打白条”恐怕难以撬动发展商的成交意愿。同时,政府回购存量房做保障房源,可能存在现有资源和居民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会造成新的闲置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