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新增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种类

  近年来,长沙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每年办理各类房屋登记达30万件左右,依托房地产进行的融资、抵押等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但随着房产交易量的攀升,伪造授权委托书骗取登记、“一房二卖”等产权纠纷也在增加。昨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长沙市房屋登记办法(草案)》已获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实施。新规的出台,将有效减少这些纠纷的发生。本报记者赵晶 长沙报道

  无法伪造的“房屋登记簿”

  在新规中,房屋登记的载体是“房屋登记簿”。由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等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但“房屋登记簿”这个字眼,对于很多人来说还陌生。大家更熟悉的一个词是“房产证”。据介绍,二者都用于证明房屋的权属,房产证由房主本人持有,房屋登记簿则由房屋登记机构保管。但当二者记载事项出现不一时,以房屋登记簿登记内容为准。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房产证可以伪造,但房屋登记簿是“”的。当它所记载的内容发生改变时,都将新增加页码或界面,而不得对原内容进行更改或覆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保护。

  可申请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

  去年,胡小姐以4000多元每平米的价格,在城南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向开发商交了定金。但几个月后她获悉,开发商以更高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给了别人。

  新规中的“预告登记”,则可有效避免“一房二卖”的发生。“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按照新规,胡小姐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可有效避免开发商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再将住房出售。

  预告登记同样适用于二手房的转让,如某购房者与房主以50万的价格达成协议,交纳定金并签订了合同,这时他可以按合同约定进行预告登记。这样,他不用担心房主再碰到开价55万甚至60万的买家时反悔了。

  此外,新规中还新增了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几种新的登记种类,以更加全方位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

  小区公共场所设施要明确登记

  对于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这些向来富有议的共有部分,是否要登记?如何登记?新规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办法》的二十七条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共有部分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这个规定,有望缓解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