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结婚不买房,等于耍流氓。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差别有多少?共同还贷什么的要怎么算?房产证上写名字又有什么讲究?如果两个人走不到头要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又会有什么不一样?

  小编这些八百年扯不清的话题,给大家细致捋一发:

  我们还是以接地气的“小明”和“小丽”为例,小明小丽喜结连理,入手了一套300万的房子当婚房使:

  考虑到自己的经济实力,小两口付付了100万,剩下的200万走了贷款style~~~经过不懈努力,目前他们已经还清了100万贷款,还剩100万的贷款没有还清。

  在此情况下,如果他们不幸分道扬镳,根据出资、还贷、写名等的不同,房子终的归属权也有可能发生差异:

  后的Tips

  1、“房产证上写自己名字”的观点永远不过时——有名字,房子不一定全是你的,但没有名字,房子一定不是你的;

  2、共同还贷的时候,记得保留好相关凭证——虽然说酌情补偿VS坐拥豪宅有点不平衡,但还是那句话,有总比没有好;

  3、如果手里有比较多的余钱,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记得买房!而且要以父母的名义买房!虽然老公家的房子你不能动,但你家的房子老公也不能动!

  4、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虽然不太厚道,但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5、好好经营感情,别太闹腾.......